122.《霸王别姬》 1985年 李碧华 89分
该书为长篇言情小说。该书被视为香港文学中“边缘书写”的典范。
全书以20世纪20年代至80年代的北京为背景,围绕梨园师兄弟程蝶衣、段小楼与菊仙三人的情感纠葛与命运沉浮展开,交织了个人痴恋、时代动荡与京剧艺术的兴衰。程蝶衣(乳名小豆子)自幼被妓女母亲艳红卖入戏班。为进入戏班,母亲狠心剁掉他多余的第六指,彻底切断母子联系。在戏班中,蝶衣因唱旦角需要被强行“女性化”——师父用烟袋锅搅烂他的口腔,逼迫他将《思凡》的台词“我本是女娇娥”唱得自然。师兄段小楼(小石头)的庇护成为他唯一的温暖,两人逐渐形成台上“霸王与虞姬”的默契搭档,蝶衣对师兄的情感逐渐超越兄弟情谊,演变为深藏的男女之爱。成年后,蝶衣与段小楼成为京城名角,但段小楼始终将蝶衣视为师弟,并娶了风尘女子菊仙为妻。菊仙的果敢与占有欲直接冲击了蝶衣的情感世界:她为赎身倾尽积蓄,主动追求段小楼,甚至在蝶衣因师兄婚事失魂落魄时,间接导致蝶衣被戏霸袁四爷凌辱。蝶衣自此沉溺鸦片,与段小楼决裂又和好,始终无法接受菊仙的存在,三人形成微妙的对立关系。抗战时期段小楼因拒绝为日军唱戏遭囚禁,蝶衣为救他被迫为日本军官青木表演,却被国人斥为“汉奸”;菊仙为维护段小楼流产,进一步加深了蝶衣与她的矛盾。文革时期在政治高压下,段小楼为自保被迫揭发蝶衣的“同性恋倾向”与为日军唱戏的“罪行”,甚至当众焚烧象征两人情谊的宝剑。菊仙在绝望中穿嫁衣自尽,蝶衣则因信任崩塌彻底崩溃。文革后,蝶衣与段小楼在香港重逢。段小楼坦言早知蝶衣心意却一直逃避,蝶衣最终直面现实的残酷。两人最后一次合演《霸王别姬》,戏终人散,从此天各一方。原著中,蝶衣未如电影般自刎,而是带着残缺(被砍断手指)与妥协(被迫结婚)苟活,象征理想主义在世俗中的湮灭。
作者的语言风格以辛辣、浓烈著称,开篇即以“**无情,戏子无义”的尖锐对比奠定基调,随后通过“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”等隐喻,将人生的苍凉与戏剧的虚幻交织,赋予文字强烈的画面感与象征意蕴。其语言兼具京剧的韵律感与市井的烟火气,尤其人物对白三言两语便勾勒出角色个性,如菊仙的泼辣与程蝶衣的痴缠。作者塑造的程蝶衣形象尤为深刻。他自幼被母亲抛弃、性别认知被强行扭曲,对师兄段小楼的依赖逐渐演变为痴恋,这种感情本质上是“对温暖亲情的渴望”而非纯粹的爱情。作者通过他的悲剧命运,揭示了个人在时代裹挟下的无力感——他的痴迷既是艺术的极致追求,也是逃避现实的自我麻痹。小说以1929年至1984年为时间跨度,将梨园戏班的兴衰与政权更迭(如日军侵华、文革)紧密结合。程蝶衣为救段小楼被迫为日本人唱戏、文革中师徒互揭伤疤等情节,既是个体命运的缩影,亦是对集体疯狂与人性异化的批判。尤其是对文革的描写,更是“露骨而冲击”,直指时代的荒诞与暴烈。小说通过“戏中戏”的嵌套,模糊了舞台与现实的界限。程蝶衣人戏不分的执念,既是对京剧艺术的极致诠释,也是其情感依托的隐喻。这种虚实交织的手法,强化了“人生如戏”的主题。
但小说中涉及香港回归的结局(段小楼逃至香港,程蝶衣赴港演出后分离)带有地域性立场,与大陆导演陈凯歌的电影改编(结局为程蝶衣自杀)形成对比,削弱了作品对人性探讨的纯粹性。此外,作者对文革等政治事件的描写虽具批判性,但个别情节“刻意渲染苦难”,缺乏更深刻的历史反思。相较于电影对角色内心世界的细腻刻画(如张国荣演绎的程蝶衣),小说中某些情感转折略显突兀。例如程蝶衣对段小楼的痴恋,更多被归因于童年创伤与戏剧角色的代入,缺乏更丰富的心理层次铺陈。此外,段小楼的形象在小说中被塑造得较为平面化,其“霸王”气概逐渐被现实磨灭的过程未充分展开。小说强调“人生如戏”的宿命感,程蝶衣的悲剧被归咎于时代与性格的双重枷锁。这种处理虽强化了作品的苍凉美学,但也弱化了人物自主性的探讨,使角色命运显得过于被动。
说实话,单论小说本身我只评七十多分,但是电影拍得太好了,直接让霸王别姬成就经典IP,所以直接给到八十九分。建议直接观看陈凯歌执导的1993版的同名电影,更能震撼人心。